农户用保护动物做腊肉,农户家中搜出火药枪和41件肢体!
新华网成都1月14日消息,春节前夕,西南地区一直有熏制腊肉的习惯,但四川茂县一农户用林麝、斑羚等国家保护动物熏制腊肉,被当地森林公安抓获。记者从四川省森林公安局了解到,这牵出一起特大非法收购、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案,相关人员已被抓获。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。
腊(xī)肉是指肉经腌制后再经过烘烤(或日光下曝晒)的过程所制成的加工品。腊肉的防腐能力强,能延长保存时间,并增添特有的风味,这是与咸肉的主要区别。腊肉并非因为在腊月所制,而为腊肉,腊月的腊(là)与腊肉的腊(xī)在古文里并非同一个字,亦即.
腊月的腊是繁体的腊,而腊肉的腊本来就是腊月的腊的简化字。所以,腊肉之所以称为腊肉,至于为什么现在人们都读là,而不读xī,除了简化字的原因使两个字没有了区别以外,可能确实跟腊肉一般都在腊月里制作以待年夜饭之用有关。
2016年1月9日,茂县森林公安民警收到“富顺乡曹某某非法大量收购野生动物”线索后,迅速组织民警对曹某某家进行布控。经搜查,在曹某某厨房及房间内搜出野生动物肢体41件和一支火药枪(火药枪已移交县公安局另案处理),曹某某被茂县森林公安局抓捕归案。
1 经查,当事人曹某某于2015年9月至12月期间,分别在索某某处购买野生动物制品4次,在张某某处购买野生动物制品1次,共计购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2只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腿21支,国家保护动物毛冠鹿腿14支。曹某某将购买的野生动物肉分块挂在厨房熏干,熏干后挂在曹某某老房子房间内。
茂县森林公安局日前依法对曹某刑事拘留。为进一步深挖贩卖野生动物源头,依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,根据茂县森林公安局提供的线索,相关森林公安局迅速将张某某等2人抓捕。
阅读剩余
版权声明:
作者:pu
链接:https://www.gonerve.com/archives/6216.html
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。
THE END